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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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3001000 实施机关 汉中市住建局
实施机构(科)室 消防科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李荣 收件人电话 15009162328
收件人地址 汉中市民主街市政府市住建局 邮政编码 723000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南团结街金格大厦三楼(办理窗口:21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①填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内容信息要齐全完整、客观真实。 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文书。 ③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附件。 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⑤建设工程消防专项检测报告。 ⑥建设工程竣工图 ⑦市级专家现场验收意见书,以及针对专家意见的整改报告。 ⑧纸质资料一套(不含纸质图纸);电子版U盘一个。 ⑨县(区)住建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 电子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材料齐全 建设过程中收集整理 真实有效,可追溯性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
汉中市南团结街金格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1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窗口: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