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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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科)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 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路东南角金格大厦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三楼18、19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6-2109056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6-2109097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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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转用请示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县区自然资源局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陕自然资办发(2020) 63 号文件编制资料 | 无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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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