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航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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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14001000 | 实施机关 | 城固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2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1.资料审核 | ||
审批结果名称 | 水运工程质量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水运工程质量证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博望街道 西一路北122号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窗口: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二楼工程质量监督中队)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资料齐全、属实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17号)第十三条:航道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第11项: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四十三条 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属于企业投资的,由项目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其他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