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申报落户)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申报落户)
目录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实施机关 镇巴县观音镇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镇巴县公安派出所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观音镇 观音镇派出所(办理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
派出所户籍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6881302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户口簿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需提供落户方户口本
户口注销证明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政府部门核发 户口已注销,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入伍地《户口注销证明》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户口已注销证明;
介绍信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自备 需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身份信息更正证明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户口注销证明》登记信息与现申报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身份信息更正证明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