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基本编码 | FW06001000 | 实施机关 | 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提审、提讯、律师会见接待室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 武家沟社区西侧汉台区看守所(办理窗口:提审、提讯、律师会见接待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看守所执法细则》第三章第10条 罪犯与受委托律师会见的,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并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看守所执法细则》第三章 第十二条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