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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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13001000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李荣 | 收件人电话 | 15009162328 |
收件人地址 | 汉中市民主街市政府市住建局 | 邮政编码 | 723000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南团结街金格大厦(办理窗口:3楼21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①填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内容信息要齐全完整、客观真实。 ②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及其附件。 ③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图审报告。(含消防专篇) ④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详见附件二) ⑤纸质资料一套(不含纸质图纸);电子版U盘一个。 ⑥县(区)住建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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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资料齐全、客观真实 | 网上下载,自行梳理填报 | 一是项目申报必须上网办理。 二是上传资料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必须是PDF格式。 三是建设单位领取意见书时可以到市县住建部门自行领取,也可以到行政审批部门领取。建设单位可问询当地住建部门。 四是其他建设工程无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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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