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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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06001000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汉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部门的面见和询问、现场采集人面像 | ||
审批结果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 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2层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33-34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以下简称香港、澳门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三)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损毁的; (四)需要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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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真实有效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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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工本费收费依据:
暂无收费标准:
10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50元人民币、5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30元人民币。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