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目录名称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林业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6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汉中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三楼(办理窗口:农林水牧综合窗口10号)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6-2109046
- 咨询窗口:
-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三楼农林水牧综合窗口10号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6-2109097
- 投诉窗口:
-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与汉宁路十字金格大厦(南团结街298号)三楼监督考核科办公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3 | 纸质材料 | 原件2份 复印件2份 | 必要 | 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0号) 第七条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一)款、(二)款、(四)款、(五)款;第八条的第(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七)款内容的要求。 | 申请人真实情况反应。 | 无 | |
信用承诺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2份 | 必要 | 填写内容清晰、完整并加盖生产经营者的公章。 | 请按照标准模式填写相关内容。 | 无 |
常见问题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