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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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FW13001000 实施机关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机构(科)室 各县区管理部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申请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时需本人前往现场办理
审批结果名称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审批结果样本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 兴汉路31号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一楼(办理窗口:个贷窗口5-7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个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人或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提供(三年内)有效的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及相关批准文件;4.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发票;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拒绝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连三累六或者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6.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结婚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离婚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户口本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个人征信报告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银行卡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购房合同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购房发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个人申请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工程预算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建房合同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不动产权属证书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支付房款票据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存量房买卖合同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明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行提供
单身证明材料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http://zfgjj.hanzhong.gov.cn/hzgjj/dkyw/202109/e187f46d1ff9468990754efe46d7603e.shtml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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