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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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4001000 实施机关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科)室 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审批结果样本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 西一环路辅路康复路/西一环路(路口)汉中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理窗口:服务大厅出租业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4)无暴力犯罪记录;5)经考试合格。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所在辖区公安部门出具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统称从业资格证)。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811595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2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