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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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3A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QR18001000 实施机关 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机构(科)室 资源开发科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第一次检查指导;第二次验收评定。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 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窗口:4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旅游景区等级评定初审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5份  必要  县区推荐 制式样本 按照标准逐项填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2012年4月16日由国家旅游局以旅办发〔2012〕166号印发,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可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再行授权。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三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第十三条:“ 申报3A级及以下等级的旅游景区,由所在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2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299659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299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