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的奖励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基本编码 | QR14001000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奖励通知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奖励通知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 康复路与西一环路交叉口东南50米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大厅(办理窗口:出租业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先进事迹奖励申请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不参加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