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基本编码 | QR14001000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汉中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大厅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否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准备资料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 康复路与西一环路交叉口东南50米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大厅(办理窗口:出租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第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 第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应当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自己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持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运营证申请注册。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 2 | 纸质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 申请人 | 此表为申请从业资格证注册的原始记录,须存入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