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南团结街298号汉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4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获得《导游资格证书》; (二)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登记; (三)无《导游人管理条例》第5条情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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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非必要 | 身份证照片清晰可辨 | 身份证拍照后上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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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