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基本编码 | XK21001000 | 实施机关 |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矿山科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受理时递交材料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 南街与高台巷交叉口南100米略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应急管理局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建设项目初步设局。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安全设施审查申请书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