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和疏干排水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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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和疏干排水方案审批 事项类型 其他类权力
基本编码 QT15001000 实施机关 略阳县水利局
实施机构(科)室 略阳县江河管理站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4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和疏干排水方案的审批意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审查和疏干排水方案的审批意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 南街与高台巷交叉口南100米略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水利局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经审查批准的,应当在施工前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接受监督检查。二十七条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必须疏干排水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疏干排水方案,并按照批准的疏干排水方案进行疏干、回收利用或者排放,不得擅自扩大疏干区域和变更排放地点。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施工方案报告书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疏干排水方案报告书(报告表)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取用地下水的机井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开凿机井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井点布局、取水层位施工,并向批准其取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钻井方案,接受监督检查。 《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经审查批准的,应当在施工前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方案,接受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必须疏干排水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疏干排水方案。《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 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前提交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4836800
咨询窗口:
水利局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483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