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市容环卫责任人的确定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 基本编码 | QR13001000 | 实施机关 | 勉县城市管理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勉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
| 收件人姓名 | 勉县城市管理局窗口 | 收件人电话 | 0916-3238887 |
| 收件人地址 | 汉中市-勉县-定军山大道与108国道交叉口以北150米处勉县行政服务中心 | 邮政编码 | 724200 |
| 邮寄说明 | 1、请预期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以邮政快递方式寄件至特定地址,并于邮政快递备注栏写明: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材料; 2、请妥善保留邮政回执; 3、工作人员将在寄件签收后第一时间告知收悉。 |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市容环卫责任人确定告知书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市容环卫责任人确定告知书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 定军山大道与108国道交叉口以北150米处勉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月1日-8月31日))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除夏令时以外时间))
申请条件
1、《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10年修正本)第十二条 ;2、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市容环卫责任人的确定事项申请表 | 3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参照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样本格式,完整填写,顺序装订 | 按照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样本自行填写 | 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等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人,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确定。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