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基本编码 | FW10001000 | 实施机关 |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创业服务股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月 | 承诺办结时限 | 1 月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 金牛大道与新兴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勉县东方眼科医院东侧)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年满16周岁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指在县域范围内创办实体的农民工),给予每人(以注册法人为准,不含股东)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人社部门随时受理,按程序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九)……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 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试点工作……。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创业补贴……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 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 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二、……对首次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 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