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补发结婚登记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内地居民补发结婚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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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
实施机关 | 勉县民政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 人民路三国广场北侧约30米三国尊城-B座北1楼(办理窗口: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6-3215878
- 咨询窗口:
- 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6-2995090
- 投诉窗口:
- 勉县民政局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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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公安部门核发 | 补领结婚登记证必要证件 | |
结婚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材料证实有效 | 原登记机关签发 | 原结婚证损毁后补领的必要条件;遗失补领的需要提供原始登记档案或者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军官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由现役军人一方所在单位核发 | 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为现役军人 | |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有现役军人一方的单位按要求核发 | 补发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为现役军人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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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