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港口经营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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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14001000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审批股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港口经营许可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 南郑大道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邮政大楼)汉中市南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港口经营许可证》有交通期届满之日30日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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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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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