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收养子女申报户口)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收养子女申报户口)
目录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实施机关 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公安派出所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 南郑区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办理窗口:户籍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5525223
投诉信函: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南郑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侧290米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楼(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督察审计室218室)
投诉窗口: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南郑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侧290米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楼(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督察审计室218室)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居民身份证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信息无误,并且为有效期内的证件。 政府部门核发 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居民户口簿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所有提交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打印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
收养登记证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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