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收养子女申报户口)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户口登记(收养子女申报户口) | ||
|---|---|---|---|
| 目录名称 |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 ||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 实施机构(科)室 | 公安派出所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 南郑区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办理窗口:户籍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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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窗口:
-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6-5525223
- 投诉信函: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南郑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侧290米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楼(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督察审计室218室)
- 投诉窗口: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南郑现代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侧290米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楼(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督察审计室218室)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居民身份证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信息无误,并且为有效期内的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 |
| 居民户口簿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所有提交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真实有效。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打印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 | |
| 收养登记证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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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