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农村水电站竣工验收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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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QT15001000 | 实施机关 | 宁强县水利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宁强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管理股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9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竣工验收意见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竣工验收意见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宁强县永惠桥-道路(办理窗口:宁强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管理股)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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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2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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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