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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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3001000 实施机关 武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科)室 武乡城管执法中队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审批申报表
审批结果样本 环卫设施设计方案审批申报表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 武乡镇汉武路43号武乡镇政府(办理窗口:城管执法中队)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环卫设施设计方案申请书 3 纸质、电子 原件4份  复印件4份  必要  申请人根据施工需求及相关施工要求准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3年8月1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第四十五条: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当依据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的规定,配套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设计方案须经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属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 《西安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办法》(2013年第103号政府令)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配套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规划建设手续。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由所在区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81957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248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