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
| 基本编码 | JL19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乡县卫生健康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奖励文件或奖励证书 | ||
| 审批结果样本 | 奖励文件或奖励证书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汉白路213号西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窗口: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出贡献巨大,成绩突出。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申请材料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特殊环节
|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