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秀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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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优秀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JL02001000 实施机关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机构(科)室 教育督导办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6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县级优秀教育督学
审批结果样本 县级优秀教育督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 汉中市-镇巴县-新城街58号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窗口:教育督导办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教育督导办聘用的责任督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督学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申请人到教育督导办领取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 第八条: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的指派实施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督学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管理,对其履行督学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 第十条: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3.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6〕2号) 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级督学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进行分类考核,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考核标准,采取个人自评和督导部门考核相结合方式对督学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督学按相应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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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6777658
咨询窗口:
汉中市-镇巴县-新城街58号镇巴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办办公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6712084
投诉窗口:
汉中市-镇巴县-新城街58号镇巴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办主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