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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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FW10001000 实施机关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科)室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件类型 联报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2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与交流科 收件人电话 0916-2247726
收件人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邮政编码 723000
邮寄说明 驻汉高校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初审后邮寄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拨款通知
审批结果样本 求职创业补贴拨款通知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人民路76号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分中心(办理窗口:三楼301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常用银行卡两面复印件及本人联系方式。
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国家助学金贷款受理证明。
身有残疾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享受特困救助供养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享受特困救助供养证明。
低保家庭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由当地街道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家庭证明。
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本人或户口内家庭人口残疾证复印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需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 3 纸质、电子 原件2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学籍在陕理工、汉职院、陕航院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五)残疾高校毕业生;(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1)据实填写; (2)个人签章需手签,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符合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学籍在陕理工、汉职院、陕航院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五)残疾高校毕业生;(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申请人所在高校提供 (1)据实填写; (2)个人签章需手签,学校审查意见签章并加盖公章。
家庭困难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学籍在陕理工、汉职院、陕航院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五)残疾高校毕业生;(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1)据实填写; (2)个人签章需手签,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公章。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 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 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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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窗口: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与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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