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登记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分户登记
目录名称 立户分户
实施机关 勉县公安局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派出所户籍室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勉阳街道 定军山大道与108国道交叉口以北150米处勉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3292809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3292810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居民户口簿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材料真实有效。
居民身份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提交分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政府部门核发 提交分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需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一致。 政府部门核发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判决书调解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自备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是使用权已分割需要分户的提交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调解书。
不动产权证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未被注销或吊销。 2.证书中记载的信息与其他提交材料之间的一致性。 政府部门核发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是使用权已分割需要分户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私有房屋产权证明。
公租房合同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同中的签名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署。 政府部门核发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是使用权已分割需要分户的需提交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离婚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政府部门核发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离婚证。
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自备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自备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书。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