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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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QT38001000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税政一股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件类型 | 联报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税务局(羌州北路西)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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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市场监管部门 | 无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 http://shaanxi.chinatax.gov.cn/col/col32041/index.html?uid=26674&pageNum=29 | 无 | |
经办人身份证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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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三条第一款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