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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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税政一股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税务局(羌州北路西)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窗口: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916-4225266
- 咨询窗口:
- 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916-4228655
- 投诉窗口:
- 国家税务总局宁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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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市场监管部门 | 无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 http://shaanxi.chinatax.gov.cn/col/col32041/index.html?uid=26674&pageNum=29 | 无 | |
经办人身份证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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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