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目录名称 出售、收购、利用、经营、运输、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的审批、批准
实施机关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环保农水科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 河滨路飞泰家苑南侧约240米镇巴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窗口:26号农业生产窗口)

受理时间: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6-6718000
咨询窗口:
镇巴县河滨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6号农业生产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6-6718801
投诉窗口:
汉中市-镇巴县-泾洋街道镇巴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符合法定程序 官网下载 申请表需如实填写,县级主管部门签章。
营业执照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1份  容缺  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1份  容缺  申请人自备

常见问题